附录:中国史学之特点
1、史官:在政府中,其地位是超然独立的;
2、有官史与私史之分;
3、有编年史与人物纪传之分,是动态的历史记载;
4、有分类的书和地方志之分,是静态的历史记载;不能分年分人写的(如天文、地理、物产、经济、社会、礼俗、制度、法律、文艺、学术、宗教信仰等)可以分类记载;
5、家谱(姓氏族谱),专事记载某一家族的历史;
6、写作手法:
逐年记载、分人记载、分类记载,即分年、分人、分地、分类。
1)以事件为主,事件里有人,逐年逐月的记载,所谓纪事本末;
2)以人物为主,人物里有事,是司马迁首创,所谓人物传记的纪传体;
3)不能分年分人写的,就写成分类的书和地方志;
4)家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