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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拉比安法则

作者: 2021-01-23 15:41:42 已浏览:

 一直困惑于梅拉比安法则……

在我的认知里,视频之所以有奇效,是因为他的7%--35%--55%的法则,而且对此一直深信不疑。我的视频(vlog)实践结果,也证明了这一法则的正确和威力。

早在2010年7月,开始在优酷等视频网站上发视频,很快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力,准确的说确实是很快,第一个奇迹发生在当年10月,在发了30~40个视频后,就接到了“东方名家”讲坛的邀请,拍摄了第一部DVD视频教学片“实战网络销售,核心手法揭秘”,由中国科学文化音像出版社于2011年2月春节出版。

就是因为这一事件,让我对视频的影响力产生了不可动摇的认知和信心,也由此在内心萌发了做电商实战教学的念头,后来的行动则完美诠释了今天的专业方向。

在学到了梅拉比安法则后,对“文字只有7%的力量”产生了疑虑。怎么可能,10多年网络的营销与销售实战,如此大量的实践,而且都是以文字写作为主,怎么文字的力量只有7%了呢?真颠覆认知,

直至昨天看书才解开了这个困惑,今早又重新看了一遍安迪•马斯伦《如何写出高转化率文案》的相关章节page172,才真正理解了梅拉比安法则。

原来的认知误导来自于网络信息和翻译书籍,所以很多网络上的解读至少都是三手货,还有很多译书也是半桶水的人翻译的,准确性大打折扣。

page172原文如下:
(其实这个文字翻译也是很拗口的,看起来费劲、吃力,但认真的看,也能理解。以后翻译过来的书,还要请专业人士再翻译一遍[坏笑]

揭穿7%的规律

作为写作者,我们必须面对的最大挑战之一是缺乏与客户的面对面接触。我们选择的沟通媒介使得非语言的声音提示和身体语言等决定因素都变得不可见了。

但是,在我们将铅笔和电脑扔出窗外并重新开始会计师培训之前,让我们先暂停片刻。很多沟通“顾问"都会积极向你推销一种观点: 我们的想i法中只有7%是通过我们选择的文字传达的。但是,我的朋友,这是胡说八道。该统计数据的创始人是艾伯特.梅拉比安( Albert Mehrabian),现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心理学名誉教授,其最初的研究调查了人们对沟通对象的喜爱程度。

人们将梅拉比安教授的研究成果称为“梅拉比安沟通模型”,而梅拉比安教授是这样解释的:

总的喜欢程度 = 7% 言辞+38%语调+ 55%面部表情。请注意,这个以及其他关于语言和非语言信息相对重要性的等式来自感情和态度(即喜欢或不喜欢)的沟通实验。除非沟通者是在谈论他们的感受成态度,否则这类等式并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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